有朋友在網誌發出這句感嘆,原來她的姊妹最近被這兩個字纏擾得快要發瘋。
對了,「婚姻」是甚麼呢?
字典說:「婚,婦家也,《禮》云娶婦以昏時,婦人陰也,故曰婚」、「姻,婿家也,女之所因,故曰姻」,一男一女結合,就是婚姻。
所以說,Les們才可以結婚。Gay們,要「結姻」了。
如果單單從字面去講婚姻,那麼,拍拖也可以叫婚姻、同居當然也是婚姻的一種,甚至,一夜情也能算婚姻。男女結合就是婚姻嘛!一夜夫妻百夜恩嘛!
沒有比「背後的承諾」更能貼切地解釋婚姻。而這背後的承諾,是張長命契生死約,一宣了誓,就是終生成立的──所以我還不太明白,既然都容許人離婚了,為甚麼還要在新人誓辭裡加入「一生一世愛護你」?實在有點滑稽。
婚姻背後所包含的承諾,比一個人一生裡所有關係都要沉重。跟你說過「我們一世都是最好朋友」的密友,三五七年後疏遠的有反臉的有;沒錯你很錫爸爸媽媽,但你不用向天發「真的愛你」的誓。唯獨是結婚,二人人神共證立下愛的宣言,若然離婚收場,那麼,就是你或他或兩個人的人格有問題──你/你們發誓當食生菜。
所以我常常勸朋友,沒特別事的話,就咪鬼結婚。
呀對了,那位朋友的姊妹淘,就是因為「有特別事」,一個月前結了婚。
所謂特別事,其實也特別不到哪裡去,就是電視劇情常有的「她揭發了拍拖十年的男友偷食,男友為表箍煲的誠意火速求婚,她因為早已身心相許所以火速應承,婚禮火速進行,都還未趕得切請假去度蜜月,她已再次指發原來老公未搣甩第三者,二人又火速協議申請離婚」。就這樣。
「有目的婚姻」之中,以這種最無耻。這男的,不過以搞一場婚禮來表示歉意,但他其實一點歉意也沒有,他還繼續跟小三球來球往。他們那餐喜酒,是場欺詐之宴,有去飲的朋友看到如今這結局,碗翅真箇會背脊骨落(也會呻「早知唔去/早知唔做咁多人情!」)。
所以他在宣誓時,除了自己和對方的名字是真實無訛,其餘一概都是大話,都是誑言。
我覺得有趣的是,既然都搞了一場大龍鳳來表面上表示後悔和歉意了,為何這麼短時間之內,他的態度會180度轉變(據說他第二度被踢爆後,對她大發雷霆,還把她連人帶行李和日用品踢出家門)?
我想,是同一個謊被踢爆兩次所引起的自尊心危機。男人的臉皮,許多時比處女膜還要薄得多。
下面這段嘢,如果你正準備進入婚姻國度的話,請務必逐字逐句看清楚,看清楚婚姻究竟是甚麼:
I, ____, take you, ____, to be my (husband/wife). I promise to be true to you in good times and in bad,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. I will love you and honor you all the days of my life. I, ____, take you, ____, for my lawful (husband/wife), to have and to hold, from this day forward, for better, for worse, for richer, for poorer,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, until death do us part.
你看,婚姻,是多麼苛刻的一回事。